《一、前言》

一、前言

2008 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该文件规定了我国医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2011年,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切实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确立了新的“五位一体”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包括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状态数据常态检测和国际评估,使得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不再是一次性的单向评估工作,而是对本科教育评估制度整体性的顶层设计,在该文件的指导下,教学质量督导部门在众多高等医学院校相继建立,逐步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2012 年,我国高等医学院校相继成立自身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并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12]2 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12]4 号)文件精神逐步完善。

20 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大招生,高等医学院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教学条件(包括软、硬件)均得以改善,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关乎高等医学院校人才质量的培养,有利于更好地协调高等医学院校社会人才需求与办学方向,有利于应对院校培养高质量人才时面临的诸多挑战和问题,而其建设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1]。随着我国高等医学教育保障体系逐渐建立健全,在政府、社会及各高校积极发展教育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教师队伍水平不断提高,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不断改善,但当前医学教育保障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二、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质量保障体系作为一种体系或者制度建设,应从不同角度理解和分析,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就是指高等教育质量的相关主体(主要指政府、社会和高校),通过运用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控制、质量审计、质量认证和质量评估手段,所进行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促进活动 [2]。内部保障体系是基石,外部保障体系则起着关键性、决定性的作用 [3]。其中,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指的是高校内部为保障教学质量而建立的一系列保障制度,一般包括教学运行制度、教学评价等;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是指国家、政府宏观调控,至少包括检测评估系统、信息反馈发布系统和标准系统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三、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三、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医学评估短板突出》

(一)我国医学评估短板突出

过去 40 年来开展的本科教学评估,无论是首轮水平评估,还是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其评估的重点都是对学校以往的教学工作及其成效做出判断,而指引未来、引导学校未来发展的导向性略显不足 [4]。实践是高等医学教育重要的教育过程 [5],但当前国内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存在着重理论教学评价,轻实验、实践教学评价,重教师教学评价,轻学生学习评价、重总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6]。在目前的评估机制中,大多数只关注医学教育质量发生的过程,未能对隐藏的因素给予高度的关注,这导致了地方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能做出全面完整的评估,从而使得医学教育质量发生的各个环节未能得到有效监控。在外部质量保障方面,我国曾实施的评估和认证仅限于部分医学院校,且持续时间不长 [7]。另外,在医学教育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医学教育的特殊性,导致高等医学院校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例如,在前三年的医学基础知识教学和后两年的临床知识及技能教学中,质量把控上往往容易出现问题,伴随着教学场所的变换,学校对实习医院缺少有效的监管,间接地导致了医学基础和临床技能教学衔接不够紧密,质量发生的每个环节不能很好地进行监控,久而久之教学评价和教学评估工作的开展也越来越难,很难做到客观的评价和评估。

《(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各个部分没有形成系统性》

(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各个部分没有形成系统性

目前研究普遍认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不足,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还存在很多认识误区 [8]。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本身是一个不容分割且紧密相连的整体,然而国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却呈现孤立的状态,内外部保障体系分离,输入、输出系统以及问责系统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相互之间基本没有配合,因此,大力开展学科层面的课程整合和教学投入,加大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扩大对学生的支持和服务力度,立足于自身建设,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进而配合外部质量保障体系,达到“以外促内,以内补外”的地步,真正发挥地方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个部分的职能作用。

《(三)高校自身开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有所欠缺》

(三)高校自身开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有所欠缺

目前我国主要是依靠政府推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而高校自身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高校没有质量主体意识,其开展自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能力有所缺欠缺 [8]。此外,目前中国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发展推动着高校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市场化和自主化,高等教育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政府对高校质量保障体系的管理事无巨细,而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真正受益方和评价方,其在市场选择和社会监督方面有所欠缺。

《四、加强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四、加强我国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一)制定和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医学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涵盖了教师队伍质量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与课程教材建设、诚信学风建设、制定大学章程及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等十几项工作任务 [8]。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既符合高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又有利于满足外部教学评估对高校提出的要求 [9]。由此,全国各高等医学院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纷纷制定了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工作、教研室管理等相关制度,但是都不是很全面,任何管理行为的规范都离不开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的匹配 [10]。全国各高等医学院校应当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和问责制度,仔细梳理学校质量保障工作流程,明文规定各部门职责,明确惩罚措施,建立自上而下的问责制度,使得全校的质量保障工作有序进行,力争质量保障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一切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惩罚分明。以高等医学院校自我评估工作为契机,逐步完善我国高等医学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二)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以实践检验成果》

(二)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以实践检验成果

全国各高等学校应该重视质量建设,全方位解读医学教育的内涵,依据质量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构,最好是独立的部门负责全校的质量保障工作,二级学院和教研室都有负责质量保障工作的人员,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从宏观上控制学校的教学质量。将全校质量保障工作纳入正规化、常规化,校内各质量保障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质量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应以实践检验成果,重点对教育成果的质量做出评价,保障教育过程和成果的一致性,使其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具体,通过对教育利益相关方的调查和对学生成绩的考察以评价其学习结果,并以此作为高校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

《(三)提高高等医学院校自我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三)提高高等医学院校自我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目前我国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大多是靠政府政策驱动的,现在大多数高等医学院校的自我评估都依托于教育部的评估工作,自我评估工作基本是至上而下的被动执行,各个高等医学院校、二级学院乃至教研室都未能真正思考学校的定位、办学目标、教学目的以及发展方向。因此,提高高等医学院校自我评估的主动性势在必行,应该把高校自我评估放在重要位置。在自我评估过程中,应该加大教师评估和学生评价力度;外部评估除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估,还可以增加第三方评估,比如同行高校评估、专家评估、行业评估 [11]。另外,应全面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把自我评估工作变成高校的常规工作。高校应该明确自身教育的主体地位,承担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责任,在各项教育改革举措快速推进过程中,高校要行动起来,主动求变,应意识到高等教育的基本常识,加深理解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在明确自身责任、提高自身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8]

《(四)完善多元化评估方式,建立健全以社会中介为主的评价体系》

(四)完善多元化评估方式,建立健全以社会中介为主的评价体系

用人单位、相关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意见对于我国高等学校来说至关重要。学校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时要借鉴用人单位的意见,在自我评估过程中广泛采纳学生的建议,聆听校内一线教师的心声,充分发挥不同角色的作用。此外,应健全以社会中介为主的评价体系,我国的专业认证绝大部分是以政府和教育部为主导,由教育部选拔相应的认证专家进行相关工作,认证专家来源于全国各大高等学校,而社会组织和机构基本没有参与到专业认证和评审的工作中,比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非官方机构未能参与到专业认证中。用人单位、相关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意见对于我国高等学校来说至关重要,建立健全以社会中介为主的评价体系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鼓励中介力量,大力发展和完善民间评估机构,逐步形成社会多元化评估体系。

《(五)进一步完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五)进一步完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

专业认证制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手段之一,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建立标准而规范的专业认证与职业培训考核制度,从而使专业认证制度成为联系医学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桥梁,相较完善而悠久的发达国家如美国的专业认证制度,我国专业认证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从而促进我国医学教育保障体系的发展,保障我国医学人才质量。同时,在实施医学专业认证制度时,应首先完善认证系统,确保公正公平,组建独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增加相应的司法上诉程序,实地考察人员的选择。然后统筹外部因素,促进认证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给予高校专业认证的动力与支持,需要以社会需求为基础制定标准,需要认证高校积极参与认证过程 [12],不断落实和发展医学专业认证制度,使不同的学校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提高师生参与热情,有利于完善和健全我国高等医学教育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