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 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迁移和流 动性越来越大,2010年的六普资料显示,全国跨乡、 镇、街道的流动人口有2.6亿(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 以上为常住人口标准)[1] 。乌鲁木齐市地处西部,是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首府,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 速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使得乌鲁木齐市的流动 人口迅速增长,并对当地的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 响。1990 年乌鲁木齐市流动人口数量为 156 465 人,2000年为295 301人[2] ;2010年,乌鲁木齐市登记 的暂住人口为3 829 226人,比1995年增长了20倍, 其中务工、务农、经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流动人 口为20万左右,很多就业稳定和收入较高的流动人 口希望融入当地城市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3] 。为 了解乌鲁木齐市流动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状况,更 好地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开展了本次研究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

《2 对象与方法》

2 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调查对象为非乌鲁木齐市户籍的流动 育龄妇女,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乌 鲁木齐市六区一县抽取18~50 岁的流动育龄妇女, 要求研究对象在本市居住3 个月。调查时间为 2010年10月至2013年3月,共调查106 568例合格 的流动育龄妇女。

《2.2 研究内容》

2.2 研究内容

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由调查对象自填和调查 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完成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一般人口学特征、婚育史和避孕措施,流产情况等。

《2.3 质量控制》

2.3 质量控制

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对调查人员就问卷内 容和提问方式、敏感问题提问技巧等进行统一培训。调查过程中向对象承诺保密。

《2.4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2.4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3.1软件进行数据的双遍录入和校 对,并进行逻辑检查。采用SAS JMP软件对数据进 行统计分析,方法包括一般情况描述、卡方检验和 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3 结果》

3 结果

《3.1 一般人口学特征》

3.1 一般人口学特征

本研究调查流动育龄妇女 106 568 人,民族以 汉族居多(76.56 %),其次为维族(17.19 %),回族占 4.66 %,哈族占0.83 %,其他民族(蒙古族、柯尔克孜 族、满族、锡伯族等)占0.75 %。年龄以30~39岁组 居多,占43.47 %,其次为20~29岁组,占31.55 %;学 历以初中为主,占 41.55 %,其次为高中及大专,占 31.64 %。月人均收入1 500~1 999元的比例最高,有 35 334人(占33.16 %),1 000~1 499元的有31 108人 (占29.19 %),500~999元有21 297人(占19.98 %), 2 000元有14 974人(占14.05 %),<500元有3 855 人(占3.62 %)。

《3.2 避孕情况》

3.2 避孕情况

本次调查的流动育龄妇女中,目前采用避孕措 施的比例为 92.78 %(98 869 人),主要为宫内节育 器,占65.74 %(64 994人);其次是药物(包括口服避 孕药、皮下埋植剂、避孕针等含药避孕方法),占 23.17 %(22 911人),然后是避孕套,占9.06 %(8 957 人),还有2007人实施了绝育手术,占2.03 %。不同 民族流动育龄妇女的避孕情况有统计学差异,使用 避孕方法的比例分别为:汉族 93.99 %、哈萨克族 95.61 %、回族90.30 %、其他民族89.51 %、维吾尔族 88.05 %(P<0.000 1)。在不同民族中,汉族使用宫 内节育器的比例较高(64.48 %),哈萨克族使用药物避孕的比例较高(33.41 %),其他民族使用避孕套的 比例较高(18.38 %),汉族和回族绝育的比例高于维 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其他民族(见表1)。

《表1》

表1 不同民族对象的避孕措施使用情况

Table 1 The Contraceptive method use among different races

《3.3 使用避孕方法的影响因素》

3.3 使用避孕方法的影响因素

单因素分析发现不同年龄组、教育程度、职业、 婚姻状况的对象,其避孕方法使用情况有统计学差 异(P<0.000 1)。不同孕次、产次和性生活频率对象 的避孕方法使用情况也有统计学差异(P<0.000 1) (见表2)。

《表2》

表2 不同孕产史对象的避孕措施使用情况

Table 2 The contraceptive method use among different pregnant and delivery status

以未避孕为参照组,将上述变量作为自变量, 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入选标准为0.10,剔除标准为 0.15),拟合避孕方法使用影响因素的无序多分类 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与汉族相比,其他各民 族使用宫内节育器和绝育术的比例均较低,维吾尔 族、回族、哈萨克族使用避孕套的比例较高,其他民 族使用避孕套的比例较低,哈萨克族使用药物的比 例较高;与未婚的对象相比,再婚的对象使用节育 器的比例较低,已婚和再婚的对象使用药物的比例 较高;性生活频率高的对象使用节育器、避孕套和 药物的比例均较高,使用绝育术的比例较低。

《4 讨论》

4 讨论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就非常重视生殖保健 工作,1994年生殖健康概念的提出使得“知情选择 调节生育的方法,并能够实际获得安全、有效、可接 受的避孕方法”成为人们的一种权利;避孕节育不 仅是调节生育数量和提高人口质量的基本手段,也 是生殖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4] 。毛京沭等[5] 的调查 显示,南京市流动已婚妇女的避孕率为 91.5 %,其 中宫内节育器占48.0 %,绝育术占32.9 %,避孕套占 16.3 %。北京、上海和成都已婚有性生活的流动人 口避孕方法使用比例为90.8 %,使用的方法依次为宫内节育器(51.24 %)、安全套(25.16 %)、绝育术 (17.47 %)、口服避孕药(3.63 %)[6] 。本研究中流动 育龄妇女使用避孕方法的比例为 92.78 %,主要是 宫内节育器(65.74 %),而避孕套(9.06 %)和绝育术 (2.03 %)的比例较低。避孕方法的使用是防止意外 妊娠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坚持正确、全程使用避孕 套还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传播[7]

本研究发现不同民族的流动育龄妇女所使用 避孕方法的比例有统计学差异,汉族妇女较其他民 族妇女更倾向于选择宫内节育器。避孕方法的选 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社会文化、经济水平、人 口学特征、避孕知识和对风险的认识、药具可得性、 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以及服务提供者的宣传和偏好 等[8] 。流动育龄妇女来到流入地后,尤其是来到城 市后,因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和主动接受计划生育 知识信息教育,加之其流动性较大,流入地计生部 门难以管理。对各种常用避孕方法的知晓程度的 提高,能潜在地扩大避孕方法选择的范围,使她们 能够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方法并提高其知情选择 的能力。长效、可靠的避孕措施有助于对流动育龄 妇女的管理,对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保证妇女的身心 健康也十分有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针对不同特点的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教教育,为群众提 供高质量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服务;对于目前使用 可逆性避孕措施者,应重点宣传避孕措施的获得途 径及正确使用方法;与此同时,鉴于避孕套的双重 保护作用,应倡导避孕套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