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 前言

2013 年 11 月 15 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 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调整人口与生育政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的政策,标志着我国“单独二孩”政策的诞生。此项 政策实施近一年,目前尚未见有关“单独二孩”登记 群体特征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这一新的生 育政策影响群体的特征研究,对分析和预测生育政 策调整对个体及社会带来的各种影响,及时防范这 些影响可能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对促进生育政策 的不断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现况》

2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现况

国家启动生育政策调整后,各省陆续制定并发 布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及方案。当政策放开,人们的 担忧也伴随而来,有人担心人口数量会急剧增长, 也有人忧虑新生儿会扎堆,还有人担心人口出生率 大幅反弹等。时至今日,这一政策实施已将近一年,许多地方都在查看政策实施后的效果。截至 2014年8月,全国约仅有70万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提 出二胎申请。湖北省符合条件的单独两孩家庭 62.94万个,但申请二孩生育的只有10 958人,仅占 1.74 %[1] ;辽宁省符合政策的夫妇有82万对,2013年 的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单独”夫妇有生育二孩意愿 的为32.85 %,但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提出申请 的只有12 576对,只占1.5 %[2]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3月27日起实施“单独二孩” 政策,广州市是广东省最先批准生育“单独二孩”的 城市,但至 11 月底,全市共受理“单独二孩”申请 22 895例,已同意批准21 588例,约占此前统计“可 生育二孩”的8万个家庭的26.7 %[3] ,且下半年的申 请量明显减少。

《3 广州市“单独二孩”登记群体特征分析》

3 广州市“单独二孩”登记群体特征分析

本研究从广州市 2014 年 3—11 月“单独二孩” 申请登记的数据中采取匿名方式随机抽取2 100对 夫妻的资料,了解和分析“单独二孩”登记群体的特征。有效数据 2 099 对(作为本次分析的人口总 数),使用SPSS19.0进行数据分析。数据资料主要 涉及男、女双方的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性质,现有 子女性别、年龄,女方人流史,目前的避孕方法,计 划生下一个孩子的时间等方面。

《3.1 人口学特征》

3.1 人口学特征

3.1.1 年龄分布特征

男、女双方各 2 099 人,其中,男方平均年龄为 (34.16 ± 4.34)岁,最小为21岁,最大为62岁;90 %以 上集中于 31~40 岁阶段,21~30 岁者占人口总数的 19.49 %,31~40岁者占人口总数的72.27 %。女方平 均年龄为(32.08 ± 3.55)岁,最小为 20 岁,最大为 47 岁;年龄在21~30岁者占人口总数的32.00 %,31~ 40岁者占人口总数的66.90 %,如表1、表2所示。

《表1》

表1 男方年龄分布

Table 1 Age distribution table for men

《表2》

表2 女方年龄分布

Table 2 Age distribution table for women

3.1.2 职业、学历及户口性质分布特征

职业分布方面,企业员工占到申请登记人数的 40 %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者三 类人员占申请登记人数比例都处于10 %~15 %。学 历分布:申请登记者本科学历占最大比例,大专、高 中(中专)及以下学历所占比例紧随其后,硕士及以 上学历申请登记的人员所占比例相对较低;户口 性质:96 %以上的申请登记人员为非农业户口(见 表3)。

《表3》

表3 男、女双方职业、学历及户口性质分布

Table 3 Distribution table of educational attainment, occupation and household type

《3.2 现有子女性别及年龄特征》

3.2 现有子女性别及年龄特征

2 099对“单独二孩”政策家庭中,现有男女孩的 性别比例100∶106.6。现有子女平均年龄为(4.70 ± 3.02)岁,其中,最小为3个月,最大为27岁;约90 % 的小孩处于0~8岁,其中0~3岁的占42.7 %,4~8岁 的占46.9 %(见表4)。

《表4》

表4 现有子女年龄分布

Table 4 Age distribution for existing children

《3.3 女方人流史》

3.3 女方人流史

本研究的2 099对夫妻中,有129位妇女有过流 产经历,占女方总人数的6.1 %,仅有一次人流史的 占5.6 %(见表5)。

《表5》

表5 女方人流次数分布

Table 5 Distribution of abortion times

《3.4 目前的避孕方法》

3.4 目前的避孕方法

本研究对申请登记二胎夫妇目前的避孕方法 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使用避孕套的夫妇最多,占 到分析群体的60.1 %,未避孕或采取常规避孕方式 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也占到32.4 %,也有少部分 夫妻采取口服避孕药、避孕针、宫内节育器等方式 避孕,基本没人采取外用药、皮下埋植、女性绝育、 男性绝育等方式避孕(见表6)。

《表6》

表6 不同避孕方法选择的比例分布

Table 6 Proportion distribution for contraceptive methods

《3.5 计划生下一个孩子的时间》

3.5 计划生下一个孩子的时间

申请登记的 2 099 对夫妻中,仍有 36.5 %的夫 妇未确定生育第二胎的时间,但“现孕”及计划一年 内生育的夫妻数分别为639对、577对,合计占分析 群体的57.9 %(见表7)。

《表7》

表7 计划生下一个孩子时间安排的分布

Table 7 Planned time distribution of second child

《4 讨论》

4 讨论

“单独二孩”是国家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和论 证的基础上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具有重要 的战略意义。“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持 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提升家 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 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4~6]

“单独二孩”政策构想提出及实施后,不断有人 担心政策放开会引起潜在生育人群的突然增加,以 至于出生人数突然增加,进而出现出生人口堆积。

当具体实施生育时,人们考虑的重点是多方面 的,如生育一个孩子给家庭带来的高昂的抚养、教 育、住房等物质成本和时间、精力等机会成本,事业 晋升因素,“养儿防老”观念的淡化等,这些都导致人 们在申请生育“二胎”时更加理性,据此也可以估计 出新出生人数可能在未来几年的分布。从本研究 “单独二孩”登记群体总量可以看出,符合“可生育二 孩”政策的8万个家庭中受理申请者仅占26.7 %,其 中有 36.5 %的夫妇未确定生育第二胎的时间。因 此,广州市“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目前并没有出现 许多调研和专家预测的“人口暴增”现象。虽然广州 市“单独二孩”政策在近一两年可能带来出生“小高 峰”,但由于登记群体数量总体并不庞大,并不会给 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带来太大的压力。

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妇是一个特殊群体, 对这个群体进行生育力的评估非常重要。 这些夫 妇一般处于高龄生育阶段,尤其是女方,本研究中 30 岁以上妇女占妇女总人数的 68 %,35 岁以上占 15 %。这部分人生育力普遍降低,要及时给予生育 指导,把握生育时机,避免错过生育年龄。同时,由 于高龄生育,围产并发症明显增多,生育风险高,要 特别注意高龄产妇生育风险的评估和预防[7] 。避孕 方式的选择及采取措施的时间长短都会对再生育 的能力产生影响,大量研究显示人工流产是导致继 发不孕的主要原因。现代医疗技术的高速发展使 人工流产术成为一类简单、安全而又十分成熟的临 床技术,但其对妇女生殖健康造成的直接损伤及潜 在危害越来越值得关注。本研究的 2 099 对夫妻 中,有过流产经历的占女方总人数的6.1 %,要特别 注意这些人群的生殖健康问题。

伴随政策的调整也将给人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需强化监测体系建设,对登记 生育二孩夫妻的基本人口学信息、避孕节育措施解 除时间、孕前优生检查结果和时间、怀孕时间、分娩 情况、生育或其他怀孕结果及时间、新生儿性别及 有关身体和健康状况等进行跟踪和监测,深入推进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并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提供 参考,促进我国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单独二孩”政策目前开局良好、运行平稳。但 任何一个政策的调整和变化都会涉及不同的群体, 很多新问题将会出现,生育政策的调整也不会例 外。由于政策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其对生育形势的 影响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观察和评估。